蓄電池(華北)營銷中心歡迎您的參觀指導,我們的服務宗旨是:誠信經營、顧客至上,以平價促銷售、以質量求發(fā)展、為最終理念,公司本著 用戶第一、質量第一、服務第一、的原則,向廣大用戶鄭重承諾:全國范圍內如產品非人為破壞24小時內上門服務及更換,所售產品標準質保,24小時服務熱線:010 57038738 手機: 15011177657
產品特點:重要點:帶防漏液托盤,美國海盜專利
1、 免維護
采用獨特的氣體再化合技術(GAS RECOMBINATION)。不必定期補液維護,減少用戶使用的后顧之憂。
2、 安全可靠性高:
采用自動開啟、關閉的安全閥,防止外部氣體被吸入蓄電池內部,而破壞蓄電池性能,同時可防止因充電等產生的氣體而造成內壓異常使蓄電池遭到破壞。全密閉電池在正常浮充下不會有電解液及酸霧排出,對人體無害。
3、使用壽命長:
在20℃環(huán)境下,FM系列小型密封電池浮充壽命可達3年,FM固定型密封電池浮充壽命可達6年,FML系列電池浮充壽命可達8年,FMH系列電池浮充壽命可達10年,GFM系列電池浮充壽命可達15年。
4、 自放電率低:
采用優(yōu)質的鉛鈣多元合金,降低了蓄電池的自放電率,在20℃的環(huán)境溫度下,蓄電池在6個月內不必補充電能即可使用。
5、 適應環(huán)境能力強:
可在-20℃~+50℃的環(huán)境溫度下使用,適用于沙漠、高原性氣候?捎糜诜辣﹨^(qū)的特殊電源。
6、 方向性強:
特別隔膜(AGM)牢固吸附電解液使之不流動。電池無論立放或臥放均不會泄露,保證了正常使用。。
型號 |
電壓(V) |
容量(Ah) |
參考尺寸(毫米)*重量(KG) |
|||
長 |
寬 |
總高度 |
重量 |
|||
HD12-12 |
12 |
12(20小時率) |
161 |
74 |
154 |
5.15 |
HD12-24 |
12 |
20(20小時率) |
164 |
171 |
119 |
6.15 |
HD12-33 |
12 |
38(20小時率) |
194 |
129 |
158 |
9 |
HD12-40 |
12 |
40(20小時率) |
190 |
161 |
168 |
13.1 |
HD12-65 |
12 |
65(20小時率) |
345 |
160 |
175 |
19.8 |
HD12-70 |
12 |
70(20小時率) |
361 |
180 |
186 |
22.2 |
HD12-80 |
12 |
80(20小時率) |
260 |
172 |
210 |
23.9 |
HD12-90 |
12 |
90(20小時率) |
306 |
172 |
213 |
30 |
HD12-100 |
12 |
100(20小時率) |
306 |
170 |
218 |
31 |
HD12-110 |
12 |
110(20小時率) |
332 |
176 |
219 |
32.2 |
HD12-120 |
12 |
120(20小時率) |
409 |
179 |
228 |
35.3 |
HD12-135 |
12 |
135(20小時率) |
485 |
171 |
241 |
39.5 |
HD12-150 |
12 |
150(20小時率) |
523 |
241 |
245 |
44 |
HD12-160 |
12 |
160(20小時率) |
530 |
209 |
216 |
52.2 |
HD12-200 |
12 |
200(20小時率) |
520 |
240 |
221 |
66 |
HD12-230 |
12 |
230(20小時率) |
521 |
269 |
204 |
70 |
.
海盜蓄電池使用與注意事項:
⒈蓄電池荷電出廠,從出廠到安裝使用,電池容量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失,若時間較長,在投入使用前應進行補充充電。如果蓄電池儲存期不超過一年,在恒壓2.27V/只的條件下充電5天。如果蓄電池儲存期為1~2年,在恒壓2.33V/只條件下充電5天。
⒉蓄電池浮充使用時,應保證每個單體電池的浮充電壓值為2.25~2.30V,如果浮充電壓高于或低于這一范圍,則將會減少電池容量或壽命。
⒊當蓄電池浮充運行時,蓄電池單體電池電壓不應低于2.20V,如單體電壓低于2.20V,則需進行均衡充電。均衡充電的方法為:充電電壓2.35V/只,充電時間12小時。
⒋蓄電池循環(huán)使用時,在放電后采用恒壓限流充電。充電電壓為2.35~2.45V/只,最大電流不大于0.25C10 具體充電方法為:先用不大于上述最大電流值的電流進行恒流充電,待充電到單體平均電 壓升到2.35~2.45V時改用平均單體電壓為2.35~2.45V恒壓充電,直到充電結束。
⒌電池循環(huán)使用時充電完全的標志:
在上述限流恒壓條件下進行充電,其充足電的標志,可以在以下兩條中任選一條作為判斷依據:
⑴充電時間18~24小時(非深放電時間可短)。
⑵充電末期連續(xù)三小時充電電流值不變化。
⑶恒壓2.35~2.45V充電的電壓值,是環(huán)境溫度為25℃的規(guī)定值。當環(huán)境溫度高于25℃時,充電電壓要相應降低,防止造成過充電。當環(huán)境溫度低于25℃時,充電電壓應提高,以防止充電不足。通常降低或提高的幅度為每變化1℃每個單體增減0.005V。
⒍蓄電池放電后應立即再充電,若放電后的蓄電池擱置時間太長,即使再充電也不能恢復其原容量。
⒎電池使用時,務必擰緊接線端子的螺栓,以免引起火花及接觸不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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