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采購蓄電池時價格是第一因素。
蓄電池采購招標制,對壓縮采購價格是有效的辦法。但這樣做,有一個很大的副作用,就是
電池供應廠家常常要壓縮成本,會犧牲電池的一些質量指標。許多廠家犧牲循環(huán)壽命,把較多注意用于提高電池的初期容量。蓄電池到用戶后,原許諾使用5年的蓄電池實際只有3年,這種質量狀態(tài),用戶驗收蓄電池時是無法檢驗出的。
(2)對蓄電池不運行維護。
現采用閥控蓄電池,誤認為是“免維護”。商家宣傳的“免維護”是一個商業(yè)名詞,它的技術含義是“少維護”。但由于用戶缺乏蓄電池的知識,就誤認為電池不需要任何維護,這是誤解。對通信基站電源用的蓄電池,現在流行的錯誤觀念和不合理維護方法是:
·蓄電池安裝使用后,質保期就是免維護期;
·閥控電池補加水后電池就會損壞;
·蓄電池容量下降后,采用容量復原使蓄電池組恢復容量;
·新蓄電池首先用于替換頻繁發(fā)生掉站的基站電池;
·蓄電池組按照并聯的方式,在基站使用;
·在日常巡檢中,用萬用表檢測和査找故障蓄電池;
·閥控蓄電池不能打開排氣孔,打開后鉛蓄電池就會損壞;
·一體化基站使用12V連體蓄電池;
·整組下線的電池,報廢交付蓄電池廠。
正是錯誤的認識和做法,造成蓄電池的使用壽命只有設計壽命的30%~50%。鐵路部門在多年的使用中,已經認識到這個問題,于2004年制定了“閥控蓄電池檢修規(guī)程”,規(guī)程中就閥控蓄電池的維護進行了規(guī)定。多年的實踐證明,及時合理的保養(yǎng)可使蓄電池的使用壽命延長一倍。在20世紀80~90年代,當時郵電部系統使用的備用電源電池是防酸隔爆固定型,使用壽命都在15年以上,現在技術已經進步到閥控蓄電池階段,使用壽命反倒縮短了。這種不正常狀態(tài)與取消維護工作有極大關系。